【考试介绍】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施工管理工作满 1年;
5、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考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法规及相关知识》和《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培训科目】
建设工程实务,·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
【班级设置及价格】
面授精讲班:
·建设工程法规 课时:32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800.00 现价¥560.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课时:32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800.00 现价¥560.00
·建设工程经济 课时:32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800.00 现价¥560.00
·建设工程实务 课时:32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1,100.00 现价¥720.00
考前串讲班:
·建设工程实务 课时:8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300.00 现价¥300.00
·建设工程经济 课时:8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400.00 现价¥300.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课时:8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400.00 现价¥300.00
·建设工程法规 课时:8个课时 培训费:原价¥400.00 现价¥300.00